环境试验设备检测和校准过程中,同样的检测与校准数据,依据不同的依据标准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,有的依据标准可以得出合格的结论,而有的依据标准可以得出相反的不合格结论。不同处一:温度偏差计算方法的不同 ①在GB/TS170一1996《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设备基本参数检定方法温度试验设备》中8.1.2条温度偏差计算方法是这样规定的:设备在稳定状态下,工作空间各测量点的实测zui高温度(Tmax)zui低温度(Tmin)与标称温度(TN)的上下偏差,即为设备在该标称温度下的温度偏差。计算公式如下:△Tmax=Tmax.TN,△Tmin-TN。 ③在GBlll58一1989《高温试验箱技术条件》、GB10589一1989《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》、GB10592一1989《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))、GBI0586一1989《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》、GB10587一1989《盐雾试验箱技术条件》中温度偏差计算方法是这样规定的:在工作空间中心测试点的温度*达到测试温度并稳定211后,每隔Zmin测试所有点的温度1次,在3Omin内共测巧次,隔3Omin在测1次,以后每隔lh测试l次,共测24h。利用24h的测试数据,分别算出zui高、zui低温度与该标称温度下的温度偏差。 例如在一台环境试验设备检测中,标称温度为100℃,工作空间各测量点的实测zui高温度为102.5℃、zui低温度101.0℃,中心点温度101名℃,设备显示温度100℃。按JJF1101一2003《环境试验设备温度、湿度校准规范》中温度偏差计算方法计算:温度下偏差△护100一101.8二一LS<士2℃,判为合格。可是按GB/Tsl70.2一19%《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设备基本参数检定方法温度试验设备》中温度偏差计算方法计算:温度偏差△Tmin=101.O一100=1.0<土2℃,温度上偏差△几ax一102.5一100一2.5℃>士2℃,却判为不合格。由上可见,三类检测与校准的依据标准中温度偏差计算方法的不同,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来。不同处二:温度波动度计算方法的不同 在GB/TS170.1一1995《电子电工产品环境试验设备基本参数检定方法总则》中温度波动度是指试验箱(室)在稳定状态下,工作空间内任意一点温度随时间的变化量。 温度波动度计算指环境试验设备在稳定状态下,工作空间中心点温度随时间的变化量,即中心点在30min(每隔Zmin测试一次),…实测zui高温度与zui低温度之差的一半,冠以“士”号。可见温度波动度的规定定义也是不相同的,有规定工作空间内任意一点温度随时间的变化量,也有规定工作空间中心点温度随时间的变化量,{依据不同的标准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来。不同处三:相对湿度偏差训算方法的不同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