质量问题是目前电商发展的突出顽疾之一,法治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治国方略,是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经之路。 在此次“电商国八条"中,也重点对法治和质量予以了明确。法治方面,首要的就是明确“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,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,zui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"。同时,还提出要“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法立法进程,研究制定或适时修订相关法规"。 “法无禁止即可为、法无授权不可为",其核心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激发市场活力;“法无授权不可为、法定职责必须为",其关键是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,这也符合国务院反复强调要亮出政府的“权力清单、责任清单,负面清单"的要求。在电子商务发展中,直接提出来“法无禁止即可为,法无授权不可为",说明这次是真正从非常基础、非常核心的层面,加大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力度,让电子商务成为经济的新动力,也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走上法治的轨道。 除了法律保障,对于质量的关注同样十分抢眼,从“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,探索建立风险监测、网上抽查、源头追溯、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,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",到“制定基于统一产品编码的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信息发布规范,建立电子商务纠纷解决和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机制",以及“统一线上线下的商品编码标识,完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体系"等,无不对目前电子商务中极为突出的质量问题对症下药,充分体现了电子商务发展走质量型发展之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 “电商国八条"还提出了一个具体的远景目标:到2020年,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、诚信守法、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。电子商务的崛起非一日之功,健康、有序的电子商务市场建立也非一朝一夕,但相信只要坚持走“法"“质"之路,就一定会实现这个远景目标。 |